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


来源:启航家教网 日期:2023/11/17

  各园区、镇(街道)教育管理中心,市直属学校:


  近日,国家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,将依托咪酯(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)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控,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现将广东省教育厅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各镇街、各学校务必提高思想认识,把开展“依托咪酯法制科普”活动作为年度校园禁毒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,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,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“健康人生、绿色无毒”的生活理念。


  附件:


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.rar


  各园区(镇街)教育管理中心,市直属学校开展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.xlsx


  2023年10月31日


  东莞市教育局


编辑者:东莞家教东莞家教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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